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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4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 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科生,名额共12人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须填写在一页面内

5.请参评同学认真填写材料,所有上交材料将作为评优参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收,逾期不候,不予补交。

6.毕业论文成绩不填,由学院统一填写。

三、 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参评同学于4月26日下午1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姓名+优秀毕业生。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 所有参评所需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的姓名”命名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参评同学于4月26日下午14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博远楼429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含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博学楼博纳楼一层自助打印版本)


联系人:刘硕

联系电话:83952764

电子邮箱:liushuo@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