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线上第二课堂成绩认定和2018级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自评的通知
根据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安排,本学期将开展2020至2021学年线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和2018级学生自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线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一)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9日-11月15日
(二)线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
举办时间于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的线上第二课堂讲座,合格名单见《2020至2021学年线上第二课堂最终合格名单》(附件1)(若对此合格名单有异议需本人自行携带证明材料于11月5日前的工作时间到博纳楼125找陈老师进行审核)。
(三)工作程序
1.学习记录认定程序
(1)学生根据线上第二课堂参与情况将讲座时间、题目等信息填写于《第二课堂记录手册》;
(2)学院根据《2020至2021学年线上第二课堂最终合格名单》(附件1)予以认证学生线上第二课堂参与情况,认证合格则加盖学院公章。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过时则认为放弃,认定地点:博远楼429。
二、2018级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自评
(一)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9日-11月22日
(二)工作程序
2018级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学生自行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表(学生使用)》(附件2)。
学生自评后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送电子版附件2(学生自己填写,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附件3(由班长填写),打包发送至邮箱,压缩包以“班级+第二课堂自评结果”命名,此结果为自评使用,不作为最后成绩认定依据,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最终成绩认定需提供证明材料,请提前准备。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52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