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由财税学院主办,《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编辑部协办的“新时代财政理论创新与学科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等20余所高校、科研单位及媒体界的50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李红霞教授主持开幕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传生教授致欢迎辞,并向参会代表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财政税务学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换、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开幕式后的主旨发言由天津财经大学武彦民教授主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研究员就“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管理体系”发表主旨演讲,他系统梳理了中国预算改革的历程,并针对中国当前预算管理现状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理论,以财政支出政策为切入点进行预算管理的政策建议。

中央财经大学李俊生教授进行了“新市场财政学的理论框架与方法”主旨演讲。他指出财政学的研究对象是具有特定行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应从“财政在社会综合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财政学科的综合交叉性”两个观察视角来理解财政学的逻辑起点与范式。总结了财政学的核心概念体系为三把钥匙: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政府预算和财政职能。

中国人民大学郭庆旺教授作了题为“新时代的税制结构理论---减税政策的税制约束”主旨演讲。他结合现实数据提出了新时代税制结构亟待从理论上解决的三大问题:纳税主体是否需要转变、是降低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费是否需要改为社会保险税。

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教授作了题为“审计视角下的国家绩效管理”主旨演讲。他回顾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背景以及各阶段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了国家预算在编制、执行、监督、透明度和部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推进国家预算管理改进的审计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研究员围绕“财政理论创新与学科建设”进行了主旨演讲。他指出财政理论创新应与实践紧密结合,关注新时代新问题。认为财政学科体系是财政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构建的基础,新时代财政学科建设应尊重财政规律变化,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主题发言分别由《财政研究》编辑部主任邢丽研究员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处长姚东旭教授主持。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教授进行了“减税降费与增值税地区间分享”主题演讲,比较了消费地原则与生产地原则下的增值税地区分享结果,并对当前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提出了修改意见;南开大学马蔡琛教授认为财政学科建设要注重学科内涵,关注学科边界变化,讨论了综合大学和财经大学财政学科发展的不同;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王晓洁教授分析了当前国家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强调了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和法治化的重要性;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朱德云教授认为社保基金运转可持续性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人口老龄化严重、隐形债务风险问题突出以及财政补贴占比较大等方面,并给出了相应对策建议;广东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姚凤民教授分享了关于减税降费企业获得感的调研结果,分析了问题原因,强调减税降费改革应注重结构性、引导性、微观性与持续性;内蒙古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朱润喜教授认为当前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自身营利能力弱以及融资成本过高,税负并非关键性因素,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税务研究》编辑部主任陈双专研究员分享了关于税收学术论文选题写作与投稿的经验,提出了学术论文写作前应注意的问题,并对优化论文选题、提高论文创新性、增强论文写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西安财经大学李社宁教授论述了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联系与差别,强调应从分工管理、分层管理、分流管理三方面处理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北京工商大学财政系主任吴强教授从两个历史事件切入,分析探讨了预算绩效评价背后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付广军研究员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论证了减税政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认为减税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激励消费与创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何辉副教授通过两则司法判例比较了不同购销合同定价的增值税减税效果,并得出三点启示:签订合同时应设置税收政策变化特别条款、关注合同生效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明确交易价款或报酬含税或不含税。
会上,参会嘉宾围绕新时代财政理论创新与学科建设等诸多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讨论,各方思想相互碰撞,对促进财政学理论创新与学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财税学院30余名教师代表和20余名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