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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14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公示
日期:2017-12-22 人气:

各位同学:

    财政税务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学生处《关于开展2014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精神,经同学们申报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成立评定小组,根据学生上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并评定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定结果

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

三、公示范围

   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师生

四、意见收集方式

   1、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拟录取的情况和问题。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3952252 高敏丽

五、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中涉及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重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5、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附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