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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学生留宿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6-01-06 人气:

时值期末,寒假将近,为保证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秩序,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请各院系做好学生留宿申请及审批工作。

假期封楼时间: 21日中午10

    开楼时间: 215日中午12

研究生宿舍楼(校内1号宿舍楼、校内2号宿舍楼)不封楼。

申请住宿审核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16日早830113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寒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学生,由本人到各院系领取并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至院系审批。

2)院系审批:院系于16日早830113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对学生上交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进行审批,对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住宿的同学,院系可予以批准(院系审批后的《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留存)。院系填写的《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纸制版。

3)学生处审批备案:16日早830113日下午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院系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博纳楼125)审批,过期不予办理。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6-113830-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经院系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各楼宇值班室。请院系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5)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6)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财税学院寒假期间需要留宿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明辨楼201室领取《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并填写《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

联系人:高敏丽

电话:8395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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