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2015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相关要求,经同学们申报,学院学生工作老师确认、评定,评选拟上报名单,现公式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拟上报人选
李娟慧、陈艳芳、秦秋韵、陈彪、吴春娟、吴程军、宋雨萱、邹子灵、孙旋、曾宁、毕盛、田叶、彭?S晖、黄玉莲、张明皎、查荣丽、张荣杰、贾琼、白楠、赵虹、魏晓静、桂琳、林佳欣、杨莹、张滢、佳依达、陈缘
二、国家奖学金上报名单公示
徐敏
三、公示期限
201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
四、公示范围
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师生
五、意见收集方式
1、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拟录取的情况和问题。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3952275 王珂
六、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中涉及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重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5、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