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以及校学生处通知,现就评选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申请标准,并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 评选过程 本次评选范围为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各毕业班同学依照评选条件要求提出评选申请,并由各班负责人统一于5月23日前上报至学院。要求上报材料: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文件名称为XX班XX优秀毕业生申请登记表);荣誉及奖项等申请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院将统一对申请同学进行复核,并上报工作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公示。 三、 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5月23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 报送地点: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明辨楼201 联系人:韩天艺 电话:8395225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