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3〕179号)要求,对我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统招统分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详细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发放对象为:2014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所有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本、专、研、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 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 1. 《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 2. 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注:请仔细阅读填报注意事项 联系人:韩天艺 联系电话:83952252 材料请于3月3日(周一)16:00前上交至明辨楼314办公室
2014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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