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及校学生处的通知精神,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参评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本、专科学生,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三、时间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
财政税务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申请表仅作为申请依据,申请人受助等级将根据学院细则及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报送时间
11月4日16:00前,报送申请表至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明辨楼314)。
根据本次助学金名额分配,所有困难学生库中的同学都有资格获得助学金,故请及时申报,过时将不接受申请。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52
附件:财政税务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