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理念,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创造优异成绩,根据学生处下发通知精神,财政税务学院开展2012―2013学年度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各院系2013年9月1日前在校满一年的学生,不包括2013级新生。
二、评选办法
各院系应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规定标准严格评选,并制定各学院评选细则。
三、申请条件
申请校长奖学金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连续两次获得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或者连续四次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并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 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 (须通过专家鉴定);或获得国家专利 (须通过专家鉴定);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并获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交流或学科竞赛活动,赢得良好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一般应取得证书,或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四)关心、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活动,对学校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见解或方案,经学校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二)院系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院系校长奖学金候选人一至三名,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院系反映,院系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五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
五、学生书面申请报送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
2、个人生活照及个人简介(500字),电子版;
3、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4、所获奖项包括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请于10月31日11:00前报送以上材料到财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明辨楼314室),并将个人生活照及个人简介(500字)、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anty@cueb.edu.cn,学生处拟定11月5日对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
联系人:韩天艺,电话:83952252。
校长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