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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日期:2019-09-24 人气: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财政税务学院28人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5、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四、报送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按照填表规范填写;以及申请审批表中提到的获奖情况证书复印件。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3)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请严格按照此要求撰写)

  各申请同学本人于2019年9月28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博远楼429李兴超老师处, 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请发送至lixingchao@cueb.edu.cn

 

联系人:李兴超

联系电话:83952252

材料接收地点:博远楼429

电子邮箱:lixingchao@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