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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参见学生手册)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学院名额:9名。

2.推荐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获得评选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3.认真填写《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5月12日上午11:30前上报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1.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严格按照原附件标准正反面)。

(3)与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时相同的所有证明材料,可进行补充。(请将上学期荣誉的公示换成新发的奖状)

2.纸质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签字);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内,一式两份)。

(3)与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时相同的所有证明材料,可进行补充。


联系人:刘硕

联系电话:83952764

电子邮箱:liushuo@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