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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 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 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名额为14人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未获得校级的无市级参评资格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所有材料将作为评选参考。

三、 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有意愿申报同学于428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在校期间所有成绩(教务系统界面成绩,含全部课程成绩和五分制绩点)

(5)所有申报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428日下午14:00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博远楼429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另需红底成绩单和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刘硕

联系电话:83952764

电子邮箱:liushuo@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