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 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 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名额为14人。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未获得校级的无市级参评资格)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所有材料将作为评选参考。
三、 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有意愿申报同学于4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在校期间所有成绩(教务系统界面成绩,含全部课程成绩和五分制绩点)
(5)所有申报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4月28日下午14: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博远楼429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另需红底成绩单和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刘硕
联系电话:83952764
电子邮箱:liushuo@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