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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学校将对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开展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综合测评时间为9月3日至9月9日,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9月9日下午16点前将附件二、附件四、材料证明(一个班一个大文件夹,文件夹名为班级全称,每个人一个小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学生姓名,材料照片以“学号+姓名+加分项目+该证明加分分数”命名)、全班同学无异议截图电子版发送至liushuo@cueb.edu.cn邮件标题应为:20xx级xxx班综测材料。逾期不予任何形式的更改和接收。

二、工作流程

1.每班成立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以及两名在班级中具有较高威信的同学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转专业同学、涉及分班的年级均跟着原班级进行测评,2023级财政、税收三个班按原财政学类班级进行测评

2.由学生本人或测评小组进行总结并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学生手册)和《财税学院综合测评办法》计算各类项目分数;

 3.班级测评小组对结果进行评议和审查,对部分项目进行评分,在附件二、四内汇总

 4.将汇总好的附件二、四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认班级同学无异议;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学生手册)和《财税学院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执行,对2023-2024学年中的各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加分项仅限于上一学年取得的成绩和各类荣誉称号。各班测评小组应组织班级所有同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本项工作,总分应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全班同学无异议后上交。

2.校级以上获奖材料,若没有奖状,需要找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例如:校级暑期实践优秀团队奖状如没有本人姓名,需要找校团委开具参与证明。

3.学习成绩栏由班级同学自行填写,并提交上一学年教务系统成绩截图证明。

4.班主任打分栏由各班班长私信各班班主任进行赋分。

5.不符合财税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材料不予加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6.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有关本科期间多项评奖评优(参考学生手册),请大家务必重视。

 

联系人:刘硕 郭君仪 联系电话:83952764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