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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2021级本科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财政税务学院2021级本科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公示如下:


1. 公示期限: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9日

2. 公示范围: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师生

3. 意见收集方式: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4. 联系方式:010-83952764 刘老师

5.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需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所涉及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重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