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要求,依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2023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主要以学生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全面地做出客观评价。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是2023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各项表现的综合评价,评价成绩将制作成绩证明,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成绩在85分(含)以上的核定成绩为优秀;测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良好;测评成绩在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合格;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不合格。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细致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请各班级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2、3以及证明材料和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记录打包发送至邮箱:liuwx2022@cueb.edu.cn,附件2签字后报送至博远楼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