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19-2021级上一学年本专科贫困生比例进行分配的结果,财政税务学院本年度有23个名额,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本次励志奖学金申请2021-2022学年和非22级的2022-2023学年的困难生均可参与。)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上报名单。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系统报送、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系统报送
各学院应统一登录“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录入、上报工作。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各班请于2022年11月4日15: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liuwx2022@cueb.edu.cn。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情况统计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各班请于2022年11月4日15:3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博远楼429。纸质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2)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唯贤
联系电话:83952252
材料接收地点:博远楼429
电子邮箱:liuw2022@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