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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2021届毕业生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相关要求,现将评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2021年4月27日至4月28日

二、公示范围

  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师生

三、意见收集方式

  1、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拟录取的情况和问题。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83952252

四、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中涉及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重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5、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