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7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学校将对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开展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综合测评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落实过程管理,促进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班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学生手册)和《财税学院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执行,对2020-2021学年中的各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加分项仅限于2020-2021学年取得的成绩和各类荣誉称号。
二、综合测评流程
1.每班成立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以及两名在班级中具有较高威信的同学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
2.由学生本人或测评小组进行总结并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学生手册)和《财税学院综合测评办法》计算各类项目分数;
3.班级测评小组对结果进行评议和审查,对部分项目进行评分,在附件二、五内汇总;
4.将汇总好的附件二、五在班级内公示,确认班级同学无异议;
5.确认无误后于2021年9月13日8点前,将附件二、附件五、班级公示无异议截图、班级同学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照片打包(照片以“学号+姓名+加分项目+该证明加分分数”命名)发送到邮箱hjb@cueb.edu.cn。
注:评选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60%方可申请各类奖项和荣誉称号。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52
财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