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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18-2020级上一学年本专科贫困生比例进行分配:财政税务学院26人,5000元/人。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5、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系统报送、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

  1、系统报送具体要求:

  各学院统一登录“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录入、上报工作。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各班于2021年10月14日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材料包括:

  (1)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附件5,各班情况统计

    (4)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各班于2021年10月14日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博远楼429。纸质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2)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贺加贝

  联系电话:83952252

  材料接收地点:博远楼429

  电子邮箱:hjb@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