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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十佳班集体”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基层聚力工程”,有效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开展校级“十佳班集体”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1日

  二、参评范围

  全校所有班级(本、硕、博)均可参评

  三、评选标准

  1.开展思想建设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班级成员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2.加强学风建设,注重加强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班级整体学风优良,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无考试作弊违纪情况。

  3.班级干部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班级凝聚力强、引导力强,较好地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积极构建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市、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在所属学院各班级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班级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扶贫济困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新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6.曾获评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等荣誉称号,或参加班级最佳集体活动展示大赛并获奖的班级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活动分为班级申报、学院初评、展示答辩、公示与颁奖等几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班级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班级即可向所属学院报名。报名的班级需填写《2020年度校级“十佳班集体”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班级展示视频与相关申报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班级文化作品等)。展示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格式,大小500M以内。

  (二)学院初评: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对报名班级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班级建设的实际情况,推荐1个班级参加展示答辩。

  (三)展示答辩: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的班级进行复核,并组织展示答辩会,确定校级“十佳班集体”获奖名单。展示答辩会的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颁奖:学生工作部(处)将“十佳班集体”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班级,颁发校级“十佳班集体”荣誉证书及2000元班级建设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十佳班集体”评选。

          五、材料报送

      请各班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10月21日下午4点前送至博远楼429。

 

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83952252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