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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四项。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实行学工系统评审,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2.社会工作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3.科研创新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见本通知附件1。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4.文体竞赛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类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2。学习优秀奖学金学工系统评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

  10月21日-22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确认成绩

  10月26日-27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申请奖学金

  (二)文体竞赛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

  申报团体科研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的小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名同学都需要满足基本条件:无挂科,综测在前60%。不满足条件的学生、研究生不能写在申请表中;

  2、团体项目填写申请表时,按照证书中学生的顺序填写申请表成员信息;

  3、团队申报所得奖学金按团队发放

  (三)社会工作奖学金

  请各班自行组织评选,每班务必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社会工作奖学金获得者一人(可以是班干部,也可以是学生会、分团委、党支部学生干部),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选出的同学填写申请表于2021年10月21日下午4点前上交至博远楼429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jb@cueb.edu.cn;同时选出一名备选同学供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作为评选参考,各班社会工作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交材料时将备选同学的姓名学号电话一并上报。注意:各班务必保证选出的同学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60%且上一学年无挂科。社会工作奖学金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填写对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在2021年10月21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文体竞赛奖学金和科研创新奖学金需附获奖证明复印件)交到博远楼429,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hjb@cueb.edu.cn,文件以“(姓名)申请奖项” 命名。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52

  材料接收地点:博远楼429

  电子邮箱:hjb@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