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2009级本科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3-03-13
一、毕业论文
1、各系教师上报毕业论文选题,下发学生,2012年12月1日――12月15日
2、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学院分配论文指导教师,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5日
3、教学院长及系主任作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及写作指导,2013年1月5日――1月10日
4、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收集资料,作开题报告,2013年1月10日――2月20日
5、拟定写作提纲,撰写论文初稿,2013年2月20日――3月20日
6、完成二次修改,2013年3月20日――4月20日
7、提交终稿,2013年4月25日
8、论文答辩,提交存档资料(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二、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8周(2013年2月25日――4月21日)。
1、学生可通过指导教师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原则上是与本专业有关的单位。
2、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习中,如有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请示,必要时可向学院反映。
3、实习结束后,学生向学院提交毕业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是对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的总体情况、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和个人业务收获进行提炼归纳。实习报告应有实习单位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出具鉴定,对实习生的操行品德、业务能力等进行评价。(实习报告可在学院网页下载)
实习报告
财政税务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