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关于申报2015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我校申报2015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工作。2015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和申请人条件等有较大变化,请予以高度关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科研计划科技类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

重点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B类)要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二、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实行无限额自由申报。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系统网址:http://59.151.98.212/bjnsfweb/,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二)限项规定

1、本年度申报本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允许同时申报201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本年度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数合计为1项。

3、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社科重点、社科面上、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4、连续两个年度申请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申请1年。

(三)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填报

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51616:00

以前年度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请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从未通过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索要账号及密码

2、依托单位审核、网上提交

517日至52316:00,依托单位通过系统统一提交审核后的本单位电子申请书。

3、打印和提交纸质版申请书

申请者于524日开始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要求全部为原件),并于527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科研处。

另请申请人留存至少一份申请书原件或复印件,通过通讯评审的项目需再次提交6份申报书复印件用于会议评审。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12项。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二)限项规定

1、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2、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社科重点、社科面上、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3、有在研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4、申报本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三)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填写《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及《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评审意见表(活页)》,并打印一式4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16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社科计划申请重点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四、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面上项目和社科计划面上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社科计划面上项目14项,科技计划面上项目2项。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教研人员,教辅及管理人员不在申报此类项目范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申报市教委社科面上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科技面上项目的人员,没有职称限制。

4、在研市教委级别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填写《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和《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3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16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科技计划申请面上项目汇总表》、《社科计划申请面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五、其他事项

(一)资助强度:社科重点项目15万元、科技重点项目30万元、社科面上项目5万元、科技面上项目12万元。

(二)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一般为2―3年;面上项目一般为1―2年。其起始时间为:201511日。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