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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转发“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转发“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1]19

各院系师生: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法律确定的基本国策。为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0周年,进一步宣传普及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社会风尚,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列入第14届全国推普周系列重点活动之一。现党委宣传部将该通知转发至各院系,请各院系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可按通知要求直接投稿。

一、大赛主题
  本次漫画大赛的主题是:语同音书同文。
  大赛旨在通过漫画特有的表现形式,宣传普及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价值及其推广普及成果,揭示语言文字学习、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矛盾和分歧,增强国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为便于参赛者理解大赛主题,组委会编拟了大赛主题说明(见附件1)和双推工作宣传口号(见附件2),供参赛者参考。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单幅、多格、组画均可,黑白、彩色不限。要求主题突出、构思新颖、构图美观、绘制精细,注重漫画语言的表达。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任何由抄袭、盗版等引发的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3.参赛作品纸质稿件要求原稿,画幅不小于A4,不大于A3,水墨漫画不大于3尺斗方,电子稿件(电子邮件或光盘)分辨率要求不小于300dpiJPG格式,短边长度大于2000像素,长边长度小于4000像素,以满足展览需要。
  4.邮寄作品请妥善包装,避免折叠(宣纸除外),请在作品外包装上注明参赛作品字样,作品背面(电子稿件在作品下方)注明作品标题及作者姓名、性别、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身份证号等。组委会不为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作品损毁负责。
  5.每人投稿数不超过5幅。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版权说明: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出版权和收藏权;作者拥有其作品的署名权。
  7.特别提示:作品画面中出现的文字除表现内容需要外,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错别字;外文、少数民族文字及汉语拼音的拼写应符合规范。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不分组别,不限制参赛人员类别,设置如下奖项: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所有获奖作品及部分参赛作品入选《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作品集》;获奖者及入选作者均获赠大赛作品集。
四、成果使用
  1.入选作品在《语言文字报》、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所属部分报刊及《楚天金报》优先发表;
  2.出版《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作品集》(暂定名);
  3.选用优秀作品作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公益广告及海报素材;
  4.在武汉市举办全国双推漫画展,并根据需要安排巡展。
五、时间安排
  1201141710:组委会接受参赛稿件(以作品寄达日期为准,710为截稿时间)
  寄稿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汉口常青路58号市教育局309
  邮编:430023;联系电话:027―6560843285617764
  电子邮箱:fsh65@163.com fsh65@sina.com 联系人:喻志军(13329739082)、方少华(15308624526
  271020日:稿件评审
  3721831:公布获奖结果,获奖作品集编辑出版
  491117日:推普周期间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举办全国双推漫画展

附件:
  1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主题说明
  2.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口号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代章)
2011年5月12

(联系人:宣传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8395231383952044

附件1
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主题说明
【大赛主题】语同音书同文
【主题说明】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多文种的人口大国,以汉语言文字为代表的中华语言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多姿多彩。但长期以来,由于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以及汉语言文字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语言文字隔阂、分歧,成为制约人际交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语同音(推广国家通用语普通话)”“书同文(规范汉字书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历史的必然。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积极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不断提高国民的语文素质和应用能力,为扫除文盲、普及教育、繁荣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发挥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国家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制定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依法妥善处理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普通话与方言,规范汉字(整理、简化后的汉字和传承字)与繁体字、异体字,以及中文与外语的关系,着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导,多语言、多方言和谐共存的社会语言生活,努力消除语言文字应用中的不规范、不和谐现象,推动社会语言生活有序、和谐、健康发展。
国家要求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学校的校园用语用字、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语用字、新闻媒体的宣传用语用字和窗口行业的服务用语用字,提倡国民在必要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应用能力测试,规定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对社会上不规范、不正确的用语用字进行干预和纠正,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汉字书写教育,在国外设立孔子学院”“孔子学堂,积极开展汉语国际传播活动,使中国语言文字的发展与时俱进、充满活力、走向世界。
当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国民的母语认同感和自信心还有待增强,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外语、轻母语的现象,汉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亟待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有所下降;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外语,以及新词语、流行语、网络语言、字母词、外语词等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关系需进一步科学地处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普及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人在规定场合还不能自觉、自如讲普通话,公共场所的广告、招牌、指示牌等还存在违规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同音字、谐音字甚至错别字现象,外文、汉语拼音的使用也存在不规范问题。上述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解决。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是实现语同音书同文理想,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

附件2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口号
1.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3.
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4
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注重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
5.
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是: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6.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7.
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8.
加强语言文化建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9.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10.
推广普及普通话,为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11.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现代人,扬爱国情
12.
爱国,首先要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
13.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4.
普通话,通天下
15.
书同文,语同音,人同心
16.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7.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18.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9.
端端正正写字,规规矩矩做人
20.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21.
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22.
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23.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24.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25.
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文明语温暖男女老少心
26.
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7.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8.
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29.
诵读经典,传承文明
30.
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31.
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